3)第七章 无名的骨头和伤心流浪汉_揭棺起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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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劫案中顷刻间灰飞烟灭。

  尾声时分,这对男女骑上马,朝着东方跑,朝着日出的方向,为了脱罪而逃命。

  匪徒只给他们留了一把枪,一颗子弹。

  一切回到了原点。

  如果男人杀死女人,能回去向权贵邀功领赏,洗清嫌疑。

  如果女人杀死男人,能回去向王庭坦白从宽,嫁入皇室。

  他们手里捏着断指,心头长了一块倔强的骨头。

  ——绕了那么大一圈,这才发现挡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什么财富或权势,而是这座门当户对男女般配才能成婚的城市。

  夕阳下苔原上,就在两人互视而跪,一把枪中——

  ——戛然而止。

  在【无名骨】旅店,酒吧的一楼吧台。

  奥罗兹先生如此说:“我特别喜欢大卫先生写的故事,非常的真实。”

  玛格达女士谨慎答:“你读过他的书?”

  奥罗兹比着食指,心神向往:“每一本都看了,深得我心。特别是对劫案场景的描写,对血肉和枪弹的描述,那种死气沉沉大祸降临时,每个人的神态和临场反应,写的和真的一样,真令人不得不怀疑,大卫·维克托是不是亲身经历过这些事。”

  玛格达从伍德口中听过寻血犬的故事,此时此刻听见这个说法,只能尴尬又不失礼貌地报以微笑。

  “是的,就是这种真实感。”奥罗兹反复强调:“如果一场戏剧里只有美好的,令人开心的,大团圆之类的东西,那一定是个残缺而遗憾的故事。它不完整,和残疾人一样,失去了手脚,不能听或不能看。”

  玛格达挠着头,酒吧里没多少人,毕竟在战争前夕,国家已经实行了禁酒令,现在只能买到牛奶了。

  奥罗兹先生展示着不同的求偶手段,试图从文艺这条路上得到女方的共鸣,切入的手法十分熟练。

  “你也喜欢大卫先生的书吗?”

  玛格达摇摇头:“不,我不喜欢。”

  奥罗兹立马跟着附和:“是的!我也不喜欢!太残酷了!”

  玛格达怼了回去,立马改了口:“我不喜欢他写字的速度!我在太阳报工作,他的稿件到编辑手里审查时,我恨不得把编辑的两条手给冻上,抢来稿子自己看。”

  奥罗兹跟着恶狠狠地骂道:“是个拖更狗!该骂!”

  玛格达:“你怎么能骂一个死人!?奥罗兹!真是太没礼貌了!”

  奥罗兹换上一副笑脸,额头冒着汗,假作擦汗的功夫,端着吧台的橙汁,往嘴里送,想引开这个尴尬的话题。

  他想撬开玛格达的嘴实在是太难了。

  他决然不会想到,自己已经死在这个女人手上了,还可能会死好几次。

  【芳心纵火犯】的特性让他失去了回忆,对这个美丽的女子毫无防范。

  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敲开旅店的门。

  流浪汉看上去无家可归,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,还有一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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