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七十七章自杀_痞子神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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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华第一次让他尝了毒品是什么滋味。

  “只要引得他们找到了那只皮箱就好,我会派车接着你,他们肯定追不上的。”

  傅重华说的话,他当然会相信。

  而当他按照约定靠近那辆车的时候,却从窗口看到了里面有人举着黑乎乎的枪管,直对着他。

  胡远明一愣,又恰巧在后视镜里看到了不远处的那辆黑色奥迪。

  原来傅重华根本就没想过要救他的。

  或许说,救他的人恰恰是追过来的沈衍。

  如果不是因为有他在,傅重华派过去的人恐怕早已经一枪打爆了他的头。

  而傅重华会过来,只是为了亲眼看着他死而已。

  自己调教出来的野狼,当然杀也要自己亲眼看着。

  胡远明那一刻其实十分痛恨自己对傅重华的了解。

  人活着果然是没有意义的,他想。

  来这世上走一遭,不过就是为了体会一遍这世上所有的恶。

  被继父卖掉的那一晚,他把那只啤酒瓶捅出去,原本就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。

  就那么被他们打死也挺好的。

  死了就什么都感受不到了。

  可大概命运之神觉得,他对这世上的恶了解的还不够透彻。

  爱情这种恶他还没有体味过,所以想死也死不了。

  而现在好了,现在的他终于明白,这个世界上原来根本没有无缘无故的善意。

  什么狗屁爱情,当爱情消失的时候,那个层口口声声许下海誓山盟的人会变得比没有爱过的人更为残忍。

  胡远明是不怕死的。

  他受到的和施加给别人的残忍多得数不胜数,能够毫无痛苦的死去,对他来说根本就算不了什么。

  不就是死吗?

  如果能够选择,胡远明倒宁愿自己当年死在阿森的手里。

  或者真的没有死的福气也没关系,活着就活着吧,说不定他终究会习惯那种接客的生活,只要没有遇见傅重华,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种东西叫爱情,他就不会体会到心如死灰是什么感觉。

  相对于拥有后再失去,他宁愿自己一直都像蛆虫一样卑微地活着。

  那样的他并不知道生活原来可以如此美好。

  而直到贺运出现在他病房里的那一刹那,胡远明才知道,原来傅重华从来都没有爱过他。

  即使是把他捧在手心的那几年,也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还算有趣的玩物而已。

  不然又怎么会因为害怕被他出卖,就特意派人来杀他呢。

  他以为傅重华会懂得,就算两个人回不到从前,他终究也不可能站在他的对立面。

  “跟我走吧,以后我养着你。”

  那一句温柔的话,好像又浮现在了胡远明的耳边。

  只是听起来,却恍若隔世。

  活着真是没什么意思的。

  这个世上的人,都没有真心。

  记得傅重华在情动的时候还问过他的,如果有来生,要怎么活。那时候他自然是一心想着要永远跟傅重华在一起的。

  如果有来生……

  算了,他不想要来生。

  哪怕永远在地狱里也好。

  所有的苦他都经历过,所以才更明白,皮肉之痛……原来根本就没什么可怕的。

  最令人绝望的,是心如刀割……

  砰——

  一声巨响,打破了整个病房的宁静。

  刚刚进来的护士顾不得落了满地的玻璃茬子,惊叫着往外冲了出去:“病人自杀啦——403的病人自杀啦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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