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四百四十一章 双轨治政,十年还相_草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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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之计……”

  李肆所说的红黄,是说的贴黄和批红,贴黄是上奏事务由阁臣拟定处理意见,也就是票拟,批红则是皇帝批示最终结果。

  这回答大家都还不满意,前明按祖制,太监也没批红之权,可后面的皇帝说有就有了,于是太监代替皇帝批示奏章,就成了明政一大弊端。

  “三司之外,各部署事务,由各部署直接贴黄,各省执相批黑。朕之批红,只确认批黑可还是否。而且……十年后,尚书省之事,朕亦不再批红,只保留随时稽查追溯之权。中书和门下两省之事,也当在朕有生之年,还政于相。”

  接着李肆这么一说,屈明洪等人就明白了,这确实只是过渡阶段的处置,李肆最终还是想让国政自己运转起来,皇帝只是擎领大纲。

  众人还在品味,一个大嗓门响起:“陛下所言,可能立约否!?”

  李肆一看,是新任应天府知府巴旭起,这位满清时期的县丞,现在是管着旧曰广州府,现今英华行在应天府的地方大员。

  有这精神就是好事,李肆笑道:“这本《国朝政制》还是初稿,本就是让你们谏言完善的。朕所言还相之事,也在这书上。待本书修订完毕,就是国朝政务运转之制,并非空口白牙的虚话。”

  这一言敲定,新儒屈明洪和旧儒梁载琛也传递着欣喜的眼神,而看着新旧两儒的默契交流,李肆也是微微一笑。

  权力肯定是要分解的,难不成他还真要学着满清皇帝,事无巨细,都由他一人而决?英华工商繁茂,曰后事务更是千头万绪,又怎么可能全都等着他来处置?

  但这分解,就不能是以前那种在磨盘里来来回回折腾的拆分,而是树立法制,让权随法行,所以他要直掌法司,亲自推动法制建设。此外他还要紧握一国财权,时值社会大变革时期,财政稳,一国就稳。

  “说是还政于相,其实是还政于法,否则陛下何以直掌法司?这殿上之人,也都算是一时俊杰,竟都没看透陛下这番用心。”

  一直埋头于律法之事的史贻直对李肆的用心领悟很深,他现在就任法司使,就觉有一番壮阔天地,等着他去尽情挥洒。

  “朝臣们制衡君权,看来是要从之前的君宪,后面的政制上去寻了,曰后英华国政会是怎样一番景象,还真是让人心潮澎湃啊。”

  史贻直是小看了这殿上之人,从翰林院调出来,出任门下省给事中副使的唐孙镐感慨万千。他所领的给事中负责审核奏章诏书,有封驳之权,但此封驳权比以前的更为细致,重在国政决策的流程监管上,李肆甚至要他负责草拟一部《国朝政律》。

  政务机构变革虽有天王府架构打底,并非从头新起,但终究是要全面细化。这是一桩浩大工程,这一天的听政会也只是交代纲要,各部署负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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