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869章 我们互相征服_重生之我的19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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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?”

  “应该可以的。后天礼拜天,不适合聚会,就明天了。”邓欢手一伸,“去,把我大哥大拿来。”

  见这女人又恢复了女精英的气派,陈文听话地下床,拿来大哥大。

  就在陈文的大床上,邓欢拨打了一圈电话,邀请几个朋友明天来她家聚会。

  邓欢是华人留学生的最精英人物,她发出邀请,众人响应。

  陈文听出来了,被邀请对象不光是纽约的华裔,也包括附近几个城市,包括波士顿和费城。

  邓欢打完电话,已经是夜里八点多。

  新晋女人的邓欢娇叹:“我的上帝啊,我居然和你……那个了三个小时!”

  陈文心想:你信基/督/教吗?

  棕榈厅的宴会,陈文和邓欢都不想去参加。

  陈文是懒得去,有戴博忙就行了。

  邓欢则是身体机能透支太大,起不来床。

  陈文吩咐西蒙尼,叫中餐外卖过来,八菜一汤。

  一个小时后,外卖送来,摆满起居室的大号茶几。

  两人穿着酒店浴袍,腻在一张三人沙发上,嘻嘻哈哈吃晚餐。

  霍莱那边,被各路要员和记者缠住,她不敢来找陈文私会,倒方便了大渣和新情人甜蜜。

  吃饱喝足,陈文体贴地为邓欢按摩小腿,美其名曰帮助恢复疲劳,实际上是满足他对女孩脚的偏好。

  大手握着邓欢的小脚,陈文意外发现这女孩的脚外侧有伤疤。

  这个伤疤,与张娟和张婉婷脚上的伤疤类型非常相似。

  小时候下地做过农活的人,脚丫被石子和秸秆刺伤留下的痕迹。

  陈文的手指细细地抚摸邓欢的伤疤,柔声问道:“这种伤疤我认识,你的童年在农村度过,你们家经济情况不好。”

  邓欢坦然承认了陈文的猜测,诉说自己的出身。

  果然是农村女孩。

  陈文更是喜欢邓欢了,他就是稀罕像张娟张婉婷这类女孩,不光长得漂亮,还吃苦耐劳,说难听点,身子骨结实,扛摔耐操。

  邓欢问:“你家里那么有钱,会不会瞧不起我们农村出来的女孩啊?”

  陈文微笑着,在邓欢的伤疤上亲吻,用实际行动打消了女孩心底里那点顾虑。

  被情郎贴心呵护的邓欢,告诉陈文一个她的秘密。

  欢字不是她的本名。

  女孩原名特别土,叫“喜妹”。

  1987年考到全额奖学金,来到美国之后,她觉得自己原来名字太土气,便改名欢。

  对于邓欢改名这件事,陈文心里是瞧不起的,他有一大堆的槽可以吐,但是呢,眼下他好不容易把这个华尔街女精英给撂倒在床上,将来还指着她去打江山,没必要在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上进行观念碰撞。

  于是陈文昧着良心说“喜妹”确实有点土气,还是欢字更符合宝贝你的气质。

  邓欢是1964年的人,比陈文大了整整十岁。

  可是这女人从没正经谈过恋爱,以前被男人追求几次都没展开。刚才的超级满足,加上这会的甜言蜜语,邓欢彻底被陈文给征服了。

  言谈中,她自己口口声声说征服了陈文。

  陈文是什么人,心理学的妖孽,早就看穿了邓欢的心态,他配合地装怂,哄着这女人自以为是女王。

  嘁,给本王打工的女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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