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八章、伦理闹剧_大唐键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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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么沉默下去。崔弃跑掉还则罢了,自己乃是崔府之客,突然间不见了影踪,必定会派人来寻啊,到那时候,恐怕就没法再跟崔弃交谈,剖析自家心曲,以求取对方的谅解了。

  因而先自痰咳一声,清清嗓子,然后柔声问道:“崔公……适才都与你说了些什么?”

  崔弃维持着以手抱腿,以脸埋膝的姿势,却屁股一扭,平地转了九十度,把脊背亮给李汲。

  李汲不由心惊,忙道:“不管崔公说了什么,都与我无干的。我对你的心意,你应该知晓,而你的志愿,也对我说起过,我是绝不会勉强于你的。只不过《户婚律》上有些胡乱规定,实不便硬性冒犯,咱们最好筹思一条两全之策……”

  唐朝在法律上,大致分人为三等,一是官人,二是良人,三为贱人。所谓官人,主要指流内(有品级的)官员,在某些情况下,也兼及流外之官;良人是必须纳税服役的普通百姓;贱人则指官私奴婢,杂户、太常音声人等等。

  《户婚律》明确规定,禁止良贱通婚,违者视其身份等差,分别判以杖刑或者徒刑。并且就严格意义上来说,即便是官人和良人之间,不同等级的贱人之间,也都不允许嫁娶。

  当然啦,感情这玩意儿,往往不因身份而产生,且官人在触犯法律条文之后,也往往能够糊弄过关,不受惩处,因而《户婚律》上的很多规定,最终不过一纸空文罢了。只是身份若相隔太远,官人而娶奴婢为正妻,多半还是逃不过去的。

  因此李汲过往才一开口试探崔弃,崔弃就表示不愿与人做妾——以她的身份,压根儿没想过可以当李汲的正室。也由此李汲虽然并不看重身份、等级,除非万不得已,也不打算以身试法,而一直在考虑一个两全其美之策。

  最好的状况,就是崔光远不但释放崔弃,抑且愿意收她为义女,那跟李汲的身份就般配了。退一步,考虑另外找一名官员,请求收养崔弃,认作己女。不过这个人不好找啊,有谁愿意冒着家声被玷的风险,去收一名释奴为女呢?原本寄希望于康谦,老胡好歹挂着个试官呢,只可惜……

  李汲正想要把自己的打算向崔弃和盘托出——不管能不能成,起码得让你知道我有在想啊,有在谋划此事啊。然而尚未开口,崔弃却将脑袋稍稍一抬,随即伸手抹了把眼泪,抽抽噎噎地低声说道:

  “家、家主说,其实……其实他是我的生身之父……”

  李汲闻言,当场就傻了——我靠这是什么神展开?大户人家伦理剧么?!

  正要追问,忽听身后传来崔据的声音:“原来李长史在这里,崔……弃也在。家父还在寝内等候。”

  崔光远命崔据兄事李汲,但崔据却仍不肯称字、称排行,反呼李汲的官职,明显心里是不乐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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