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91章 乌鸦的胖女儿_重生火红年代,我在山里当咸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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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城的大医院,来进行长期的治疗。

  但是这些病人身边,总得有人照顾吧?

  于是那些来陪床的家属,他们就急需要找到一个落脚之处。

  对于这些人来说,不求舒适,只求一个价格便宜、入店离店手续简单而方便。

  更何况住,

  那些需要陪床的、长期在外漂泊讨生活的人,他们在这种私人招待所里,不仅仅没有国营招待所那么多繁琐的手续。

  更重要的是他们住在这里,还可以和招待所里的老板商量一下,借用招待所里的锅灶,自己生火做饭。

  这一条,其实相当的重要:

  只因为那些从生产队到城里来长住的人,他们不仅仅手头拮据,更重要的是,由于他们的身份决定了这些人,很难搞得到粮票。

  所以要想在县城里长期生活,一日三餐靠着去国营饭店里吃饭?

  估计没几个人能扛得住。

  更何况有些时候那些病灶饭,还有特殊需求,国营饭店里做出来的食物,未必能够满足得了那些病号的需要。

  所以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各种各样的需求,一直在整个富顺县城里,隐藏在那些咔咔角角的个人招待所,其实还不少。

  韩晓康栖身的这家“利民”招待所,便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
  招待所老板姓是名谁,不详。

  只是大家伙儿习惯性的把他叫做“乌鸦”.此乌鸦非彼乌鸦,这个黑瘦黑瘦的干老头,估计他不敢去国营饭店里,动不动就掀桌子。

  ——那是会挨收拾的。

  街面上再小的国营饭店,也不看看人家招牌上开头的那个字.那可是妥妥的“锅”字头。

  庙小,菩萨大。

  谁要敢去那里面耍脾气,挨上厨子一锅铲、一平底锅,那都还算是轻的。

  严重一点的话,人家管谁乌鸦还是凤凰,通通把毛给他扒了个精光!

  “利民招待所”这掌柜确实不敢掀桌子,不过呢,平常他对着旅客们吹胡子、瞪眼睛,这倒是常态。

  用乌鸦的话来说:人不狠,在这县城里就站不稳

  “小伙子?你到底要搞么个?”

  乌鸦一见到韩晓康进门,立马就打开登记室的门,站在过道当中把韩晓康给堵住了,“我在你屋子里放的扫把,是用来方便群众们打扫卫生的,你哪个给我放到窗户外面去了?”

  留着一簇山羊胡的乌鸦,气咻咻的瞪眼睛,“把扫把放到窗户外面去,咱先不说会不会有碍观瞻,就说万一遇到刮风了,遇到下雨了呢?吹跑了、淋坏了,到底算谁的?”

  韩晓康嘿嘿一笑,“一支祖传康熙年间的扫帚,何至于?我房间里那支扫帚都已经秃头了,那上面的毛,也不比伱头上的毛多几根.老板,你用得着对我这样吹胡子瞪眼睛,气势汹汹的兴师问罪吗?”

  “啊呸!一个小年轻不当家,不知道油盐柴米贵。那扫把再旧,好歹也是一个家伙什买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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