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八百二十七章 视察_大明文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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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明朝夫妻间私人财产,是各自分开的,如妻子陪嫁,以及压箱钱,是属于妻财。

  在家族里,妻财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
  比如林延潮家中,林高著老爷子主持大局,现在还未分家,长房,次房,三房同财共居,家里所有支出都从公中里拿。

  但是几房媳妇的妻财,却属于私财,不在同财之列,将来就算分家析产时,妻财该是哪家的就是哪家的,没有拿出平分。

  当年大娘在林家气焰嚣张,不仅是他爹是总甲,还因她从娘家带来五亩奁田。

  与大伯闹分家,林老爷子就允许大娘拿回她陪嫁的奁田,但是却不许她拿走夫家的财产,这在明朝绝对是合情合法处理方式。

  林浅浅在林家多年,林老爷子几乎拿她当亲孙女看。

  在古代一个女子嫁到夫家来,所携的嫁妆越多,妻财越丰厚,那么在夫家的地位越高。

  在过去,为什么小妾很难撼动正妻的地位?因为妾是买来的,而妻是娶来,带着嫁妆进门的,没分家前,丈夫所有的私房钱等于都在妻子的。

  再说林延潮与浅浅成婚时,乃是解元,将来很可能金榜提名的,入朝为官。当时龚家来提亲,就立即给林老爷子提了个醒,从古至今婚姻大事讲得就是门当户对。

  虽说有高门嫁女,低门娶妇之说,但两边也不能差太多,故而为了浅浅与延潮感情和谐,林老爷子也是费了不少心思。

  因此林浅浅当年嫁入林家,除了陪嫁之外,还赠了两间省城繁华地段的铺子。这本是赠给林家的,但林老爷子却没有要。现在这两间铺子由程家,三叔打理,林老爷子就做主,将经营倾银铺铺子每年的分红都给林浅浅,算作妻财之列。

  所以说这三万两银子,是属于林浅浅的,林浅浅有财产处置权。

  林浅浅有这么一笔钱投入农商钱庄,自也不是全然帮相公,因为她放在今人眼底也是独具商业眼光,炒地皮都能赚个三倍。林浅浅也是看中了农商钱庄的商机。

  林浅浅一面拿钱来砸,一面又是软语相求,对此林延潮是不答允也得答允。

  已是到了三月,林延潮至夏邑出行,半月前,他来夏邑县一次,那时百姓衣衫褴褛,土地荒芜,乘车经过,一掀车帘,就是黄沙铺面,满目都是灰败破落的景色。

  仅仅是半个月不到,夏邑县已有改观。

  林延潮的马车沿着一条河道而行,河面上是碧水清清,凉风吹来,令人一醒。

  在近河道处一架龙骨水车探在河里,老百姓们用脚踏着水车,将河水引至高田里,灌溉至田亩中。

  而在河对岸,则是低于河堤的低地,几十个老百姓们手拿着锄头,开挖水渠,将河水引至田里灌溉。

  远处田亩也是在开垦,有一片水田,甚至露出一小截青青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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